拿“吃喝漂睹”当噱头 实在恶俗
高校“严管网游” 不能“病急乱开药”
企业土鸡滞销, 政府不能乱倡议
5000张“内鬼车牌” 应追回撤销
非常道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5年6月12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版面 版面导航

5000张“内鬼车牌” 应追回撤销

 

上海实施私车额度拍卖(俗称“车牌拍卖”)11年了,近日上海市某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刑事案件,却曝光了几乎与上海“拍牌”相伴始终的内外勾结、违法发放车牌的黑幕。“内鬼车牌”高达5000张,前后长达十年,也就是说,几乎自上海开始拍卖车牌之时,国税局里的蛀虫就开始搞内外勾结的“内鬼车牌”。(6月11日《新京报》)

5000张“内鬼车牌”涉案2.2亿,数目之大令人咂舌。但暴露出来的漏洞,却谈不上太过高明,看起来很复杂,但实际不过是行政机关之间信息不联网、消息不对称,从而导致监管不力。

由此来看,加强制度细则的构建与内部人员的监管十分必要。除此之外,更应该对“内鬼车牌”进行事后追缴。乃至于,对购买车牌的人进行法律追责。《刑法》第64条规定:“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由此从法理的角度来说,追缴相关车牌是理所当然的。

□刘义杰

 
3上一篇  下一篇4  
 
   
   
   
地址:中国·安徽省合肥市黄山路599号 皖ICP备10200519号-2
所有内容为安徽市场星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
Copyright® 2007-2021 安徽市场星报社网络部 All Rights Reserved(最佳分辨率1024×768)
广告垂询电话:0551-62815807 新闻热线:0551-62620110 网络部:0551-62636377 发行部电话:0551-62813115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