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菜篮”周谷堆
“人参果”现身 省城水果市场
省内企业可跨地区置换产能
社区连锁店“触网” 可获50万元补助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5年6月11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版面 版面导航

省内企业可跨地区置换产能

记者 丁林
 

星报讯 化解落后产能,我省又有新思路。市场星报、安徽财经网记者昨日获悉,为贯彻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省经信委发出通知,明确对钢铁、电解铝、水泥、平板玻璃行业项目以及水泥粉磨站项目,提出实施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意见。

根据意见,对钢铁(炼钢、炼铁)、电解铝、水泥(熟料)、平板玻璃行业项目,按照“政府引导、企业自愿、市场化运作”的原则,允许省内企业实施跨地区产能置换。相关人士对此举例称,合肥一钢铁厂若淘汰后,其所拥有的指标就可以与其他新建项目置换。“这种产能置换的方式不受地区的限制,不受企业所有制的限制,从而使得区域市场格局发生变化,市场集中度得以提高。”该人士指出,实现企业之间的产能置换势必提升行业的经济效益,化解了因行业产能过剩带来的负面影响,这才是最有效的跨地区产能置换。

但是,通知也明确,省内相关行业企业用于跨省交易的产能置换指标,必须纳入我省年度淘汰计划并按期淘汰拆除。实施交易前,需指标出让方所在市、直管县人民政府核实同意。

对于水泥粉磨站新(改、扩)建项目,记者了解到,将由各地制定产能置换方案,实施等量或减量置换。产能置换指标应为2013年及以后列入省级及省级以上公告的企业淘汰产能;产能置换指标可以跨区调配,但不得重复使用,并在新(改、扩)建项目投产前完成淘汰验收。

 
3上一篇  下一篇4  
 
   
   
   
地址:中国·安徽省合肥市黄山路599号 皖ICP备10200519号-2
所有内容为安徽市场星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
Copyright® 2007-2021 安徽市场星报社网络部 All Rights Reserved(最佳分辨率1024×768)
广告垂询电话:0551-62815807 新闻热线:0551-62620110 网络部:0551-62636377 发行部电话:0551-62813115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