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自今年1月起,合肥市政府法制办牵头组织对市政府规章进行了全面清理。目前,清理工作已全面完成,其中9件规章经市政府第45次常务会议研究,纳入修改范围,3件规章经市政府第49次常务会议研究予以废止。
经过清理并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决定将《合肥市政府规章制定程序规定》、《合肥市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合肥市职工生育保险办法》、《合肥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办法》、《合肥市土地储备实施办法》、《合肥市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合肥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合肥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合肥市控制性详细规划通则(试行)》等9件规章的修改列入今年的市政府规章制定工作计划。
废止《合肥市危险废物管理办法》、《合肥市城区农贸市场管理办法》、《合肥市国家建设项目审计监督暂行办法》等3件规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