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物质水、纯净水、弱碱性水、山泉水、富氧水……市场上名目繁多的瓶装水,不能再任性地取名了。从5月24日开始,《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包装饮用水》开始实施,其中规定,包装饮用水名称应当真实、科学,不得以水以外的一种或若干种成分来命名。(5月24日《北京晚报》)
以巧立名目的宣传噱头吸引人眼球,是许多企业、商家精于营销的惯用伎俩,相对于售价2元左右的普通饮用水,冠以“富氧”、“离子”、“弱碱性”、“小分子团”等光鲜名号的瓶装水,不仅迎合了人们追求养生保健、渴望能量补充的现代生活心态,同时也让他们牟取暴利有了标新立异的营销幌子。
围观饮用水新国标的推行,其看点不仅在于对五花八门“概念水”冠以大一统的名称规范,更在于其无情揭露了饮用水企业以“概念水”忽悠民众消费的营销内幕。尽管国家对于生活饮用水有明确要求,但“电解水”、“离子水”、“磁化水”等别出心裁的水名称,却并无行业标准更无国标规范。正如专家所言,人的生理体质PH值是固定的,水的PH值是6.5。人的生理机能能够自动调节水性,也就是说,“富氧水”未必就含氧,喝进去的“碱性水”也未必呈碱性。只要饮食规律,日常生活摄入的营养足以满足自身需要,无需特意去喝矿物质等水饮品补充体能。从这个意义上说,实施新国标更像是一场对饮水常识的国民科普教育。
以“包装饮用水”取代名目繁多的“概念水”,只是对名称的规范,未必就代表着瓶装水的质量提升。让老百姓饮用“明白”水,更要保障其喝上质优价廉的“放心”水、“舒心”水。这不仅需要加强对包装饮用水水源原料的水质监测,更需注重对添加剂正确使用和透明标注的监督管理。包装水“变脸”更需“保质”,当为亿万消费者最根本的利益与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