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男子无证醉驾无牌车后撞上警车“自投罗网”。昨日,市场星报、安徽财经网记者从合肥市肥西县法院获悉,被告人凌某因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6000元。
去年12月12日晚上,凌某和同事一起吃饭,喝了二三两白酒。当晚20:50,他无证驾驶无号牌两轮燃油机车行驶至上派镇青龙潭路附近时撞上前方警车。
警车上的民警随即下车查看,发现凌某满身酒气,经鉴定,凌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45.7mg/100ml,已达到醉驾标准,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