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47岁的张某是合肥某光电科技股份公司销售部业务员。其在收账期间,多次以收取客户货款不上交的方式四次非法侵占公司货款62400元用于挥霍。昨日,市场星报、安徽财经网记者从肥西警方获悉,嫌疑人张某因涉嫌职务侵占罪被移送检方。
经查明,2013年7月26日,张某代表公司与湖南一家米厂签订一份合同价款为17万元的色选机销售合同(实际履行合同价15.2万元),截至同年12月,张某分三次收到客户15.2万元货款,张某收取客户货款后,只将其中的12万元货款汇至公司账户,余款3.2万元被其隐匿并非法占为己有。此后,张某又采用相同的方式截留货款,一共62400元。
案发后,合肥某光电科技股份公司虽多次催交,但张某拒不归还被其非法占为自有的公司货款,2014年4月底,张某断绝与公司联系后逃匿。不久,公司报警,张某被网络追逃。今年3月份,警方发现张某在湖南有活动轨迹,随后将张某抓获归案。归案后,张某对自己截留公司货款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