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让手机成现代人的“婚姻杀手”
微声音
“女司机被暴打”背后的 规则意识缺失
“官员配偶不得经商”关键在落实
“游客不文明记录” 应有惩罚细则
非常道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5年5月6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版面 版面导航

“官员配偶不得经商”关键在落实

□刘鹏
“切除手术” 王恒/漫画
 

5月4日,上海市召开党政负责干部大会,备受瞩目的上海市《关于进一步规范本市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的规定(试行)》正式公布实施。其中规定,上海市级领导干部的配偶不得经商办企业;其子女及其配偶不得在本市经商办企业。(5月5日《新京报》)

正如上海制定这一规定提出的原则所言,领导干部“级别越高、位置越重要、权力越大,管理规定就要越严”。特别是在一些领导干部配偶或子女经商办企业,领导干部往往会动用权力为其谋取相关便利、利益等情况下,相关禁令的出台,就显得非常必要:一方面,这是对权力行使的一种约束,但同时也是对权力执行者即领导干部的一种保护,避免了领导干部因以权谋私而可能走向腐败等问题。另一方面,“官员配偶不得经商”显然也是民意所向、民心所愿!

“官员配偶不得经商”规定有多重利好,但其关键显然是落实,难点也是落实。比如以上海为例,相关制度规定提出了“领导干部应当按照要求,将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情况向组织作专项报告”,“上海市委组织部、市纪委机关将会同有关部门,对填报配偶、子女及其配偶有经商办企业情况的领导干部进行专项核实,对填报配偶、子女及其配偶无经商办企业情况的领导干部按照每年20%的比例进行抽查。”换言之,“官员配偶不得经商”规定建立在官员主动申报的基础之上,同时辅以核查、审查与抽查等监督手段。很明显,在官员主动意识不强的情况下,无疑就存在一个如何有效落实,特别是如何有效发现、有效监督、严格落实“一方退出”处理机制等问题。

“徒法不足以自行”。有好规定显然是远远不够的,落实才是关键。因此,我们在为上海“官员配偶不得经商”规定期待与点赞的同时,更希望相关部门能够将其真正落实到位!

 
3上一篇  下一篇4  
 
   
   
   
地址:中国·安徽省合肥市黄山路599号 皖ICP备10200519号-2
所有内容为安徽市场星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
Copyright® 2007-2021 安徽市场星报社网络部 All Rights Reserved(最佳分辨率1024×768)
广告垂询电话:0551-62815807 新闻热线:0551-62620110 网络部:0551-62636377 发行部电话:0551-62813115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