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上午10时,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国检察机关2015年第一季度查办职务犯罪工作的有关情况。据最高检反贪总局局长徐进辉披露,前不久查办的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原院长王天朝受贿案,2005年至2014年,王天朝利用职务之便,受贿共计现金人民币3500万元以及价值人民币8000余万元的房产100套、停车位100个。(今日本报12版)
人们常说:贪心不足,欲壑难填。然而贪官的“胃口”到底有多大?官居副厅级的医院院长王天朝向我们展示了一个鲜活样本——敛财数额过亿元、坐拥房产上百套,民谚所犀利讥讽的“撑死胆大、饿死胆小”,在其身上得到应验,曾经在官路仕途上长袖善舞左右逢源的王巨贪,是被这些巨量不义财给活活撑死的!
深度解剖王天朝这个腐败样本,我们不难看到腐败的任性及疯狂:整整十年之中,受贿总额即超过了亿元,“一朝权在手,便来把令行”,权力成了提款机,源源不断地为少数人带来天价好处,上级监督、同级监督和制度约束究竟到哪儿去了?难道所有的监督制度和监督防线,都只是尸位素餐的稻草人,仅仅是看起来很美,在现实中毫无用处吗?一个省级人民医院的院长,受贿数额即过亿,其腐败行为对社会造成的直接损失、间接损失又有多大?转嫁到公众身上的医疗成本又是多高?这不应该是笔糊涂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