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早上7点多从西安飞往深圳的飞机,直到上午10点多旅客还在机场。航空公司告知旅客航班延误的原因,竟然是“机长没睡好”。(4月20日《华商报》)
机长没睡好,涉及“疲劳驾驶”,为保证航班的绝对安全,不让没睡好的机长执勤航班是必须的。疲劳飞行是航空的第一大忌,飞行机组人员必须要休息好,机组如果继续飞行就会涉嫌违章,这是任何公司和个人都不能违反的规定。
航班延误,一般是在特殊情况下,如天气、突发事件、空中交通管制、安检、旅客或公共安全等原因;或是航班计划、机务原因、航班调配等原因。不管什么理由,造成航班延误,都必须按规定给予乘客一定的经济补偿。但机长没睡好,不该是航班延误的借口和理由。机长没睡好,乘客不能为一个机长睡好而陪等。这是人为原因,说明民航调度失误和管理不到位。对于“机长没睡好”这样的低级错误,是航空公司的一大失误。人为航班延误,不能让乘客买单。航空公司应该采取补救措施,并向乘客道歉,赔偿一定的经济损失。只要服务不延误,航班延误才不“堵心”、不“闹心”,才能取得乘客的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