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4日一早,深圳36岁的IT男张斌被发现猝死在公司租住的酒店马桶上面。张斌是清华计算机硕士,生前就职于闻泰通讯公司深圳分公司,负责一个项目的软件开发。据其妻子闫女士说,张斌经常加班到凌晨,有时甚至到早上五六点钟,第二天上午又接着照常上班。闫女士认为,“他为了这个项目把自己活活累死了”。(4月7日《南方都市报 》)
长时间连续加班,如此拼命,有多少人能够承受?猝死,或许是必然的宿命。一项涵盖北京、上海、广州、长沙、沈阳等7个城市的调查中,2/3的受访者认为自己的身体状况处于亚健康状态。有统计显示,巨大的工作压力导致我国每年过劳死亡的人数达60万人。张斌只不过是其中一个“牺牲品”。
年轻不能无限度开发,人是需要休息的,这些猝死者也是知道休息的宝贵,在生前也多说过“太累”了,可遇到工作,却仍然是要拼命加班,其实,在他们的身后是有一条鞭子的,那就是公司要求加班。从项目组微信群及邮件中的记录看,张斌经常连续加班到凌晨两三点甚至早上五六点,短暂休息后上午又开始工作。再铁打的人也经不起这么折腾。
猝死的“刽子手”,毫无疑问就是加班。《劳动法》规定,企业应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一个月加班不得超过36小时;用人单位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毫无疑问,之所以会发生猝死,恰恰与企业没有遵守法律有关。
严格按照法律,不要让加班成为员工健康的“刽子手”,这一方面需要法律得到严格遵守,这就需要监管部门加大监管力度,对于一些行业要重点监管,对于一些企业要重点监督,从而避免员工因为加班而发生意外;另一方面需要员工增强维权意识,要敢于对企业无限度的加班说“不”。职能部门要做员工的后盾,保障员工应有的权益。不让加班成“刽子手”,这也是依法治国的一个重要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