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环保法》不是“棉花棒” 4个月不到,罚了183家企业558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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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环保法》不是“棉花棒” 4个月不到,罚了183家企业558万
铜陵华兴化工取样水管被人为拔出,插入矿泉水瓶内
穰敏 星级记者 俞宝强
 

“截至目前,全省共查处环境违法企业183家,罚款558万元”。3月25日下午,市场星报记者从省环保厅召开的新闻通气会上获悉,自今年1月1日正式施行新《环保法》以来,我省严厉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其中,限产或停产整治企业81家,移送适用行政拘留和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11起,公安部门全部受理,已行政拘留3人,刑事拘留4人。

查处环境违法企业183家,7人被拘留

省环保厅总工程师黄建树告诉市场星报记者,新《环保法》于2015年1月1日正式施行后,查处了一批环境违法案件。截至目前,全省共查处环境违法企业183家,罚款558万元。其中,查处建设项目违法案件33起,查封扣押设备91台(套),限产或停产整治企业81家,移送适用行政拘留和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11起,公安部门全部受理,已行政拘留3人,刑事拘留4人。

取样水管被人为拔出,插入矿泉水瓶内

“近期,省环保厅对宿州、蚌埠、滁州、铜陵、安庆5市执行新《环保法》情况进行督查,发现14家存在环境违法行为。其中,宿州5家、蚌埠1家、滁州4家、铜陵2家、安庆2家。”省环保厅总工程师黄建树告诉市场星报记者。在会上,被公开的交办的案件,违法情况“千奇百怪”,甚至让人“啼笑皆非”……

铜陵市华兴化工有限公司,存在着企业厂区雨污分流不彻底、自动监控设施内药剂已过期、自动监控设施取样水泵损坏未向环保部门报告等多个问题,但这还不是最让人愤怒的,最让人愤怒的是,他们居然把取样水管拔出插在矿泉水瓶里。

“取样水管被人为拔出,放置在矿泉水瓶内,并将投产以来产生的酸泥(危险废物)自行焚烧处置。”据黄建树介绍,这种现象如果交办后被查实,按照新《环保法》,就属于弄虚作假,将严惩。

链接

14家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名单:

安徽省皖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萧县强英饲料有限公司

萧县强英食品有限公司

安徽省萧县林平纸业有限公司

安徽强英鸭业集团有限公司

怀远县污水处理厂

全椒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滁州市金城米业有限公司

宜庭印染有限公司(滁州)

中盐东兴盐化股份有限公司(滁州)

华泰林浆纸公司(安庆)

安庆永恒动力公司

铜陵市华兴化工有限公司

铜陵铜冠黄狮涝金矿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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