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从今年起将加快新能源汽车的推广使用。市场星报记者昨日获悉,根据国务院出台的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指导意见,我省制定了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和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新建公共建筑和新建住宅小区均须配建电动车充电设施。
新建小区至少10%车位配充电桩
根据省经信委日前公布的2014年度安徽新能源汽车发展现状显示,我省新能源汽车行业充电设施滞后。
相关统计显示,全省仅在合肥和芜湖两市建成了16个充电站、6100多个充电桩,绝大多数公共建筑和公共场所均无配套充电设施。
不过,从今年开始,这一局面将得到改变。根据意见要求,从今年起,新建办公楼、商场、酒店等公共建筑类项目和城市公共停车场,原则上按不低于停车位总数的20%比例配建充电桩或预留充电设施接口,新建住宅小区原则上按不低于停车位总数10%的比例配建充电桩或预留充电设施接口。
建设带充电功能的立体化停车场
在鼓励新建公共建筑配比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的同时,对于停车场方面,意见也给出了具体的服务新能源汽车充电的措施。
如,省内各市要鼓励建设集停车场和充电功能于一体的立体化停车场,逐步推进已建和在建的建筑物配建的停车场、城市公共停车场以及住宅小区增建充电桩。鼓励具备条件的政府机关、公共机构及企事业单位在单位内部停车场设置一定数量的新能源汽车专用停车位并配建充电桩。
与此同时,我省将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充电设施建设领域,同时加大对充电设施建设用地的支持力度。
新增车辆新能源不低于三成
根据意见,今后,公交车、出租车等城市客运及环卫、物流、市政、邮政、机场和车站通勤、公安巡逻、景区观光等领域加大新能源汽车使用推广应用力度。
从2015年起,合肥、芜湖两市公共服务领域每年新增或更新车辆中的新能源汽车比例应不低于30%。在公路客运上,探索开通城际间新能源汽车客运专线,不断增加营运路线和规模,并逐步向全省范围扩展。
市场星报记者还获悉,我省将在今年推动符合条件的企业建立新能源汽车金融公司,支持其发行金融债券,发挥资本市场融资功能。金融公司研发适销对路的新能源汽车金融产品,创新新能源汽车融资租赁、购车贷等多种金融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