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类合肥人可以接受免费技能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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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出台免费就业技能培训及管理新政
8类合肥人可以接受免费技能培训

记者 祝亮
 

市场星报记者从合肥市人社局获悉,为做好就业援助对象免费就业技能培训工作,该市出台免费就业技能培训及管理新政。具有该市户籍的8类人员可以接受免费技能培训,但如果上课签到率未达到80%将不得参加结业考试。

8类合肥人可接受免费技能培训

根据合肥市最新出台的政策,对具有合肥市户籍的就业援助对象可参加该市的免费就业技能培训。具体对象主要包括国企下岗职工、国有企业关闭破产安置人员、集体企业下岗职工、享受低保的长期失业人员、大龄就业困难人员(4050人员)、零就业家庭、就业困难的失地(失林)劳动者、家庭经济困难的高校毕业生等八类人员。

同时,合肥市规定,就业援助对象参加免费就业技能培训的年龄:男不超过55周岁、女不超过50周岁(以申报培训日期计算)。

同一学员2年内不得申报同一工种的免费就业技能培训。对参加电切削工、维修电工、加工中心操作工、数控车工、数控铣工、家用电子产品维修工、计算机维修工、计算机程序设计员、网络编辑员、室内装饰设计、汽车维修工、摄影师等具有较强技能要求的工种,学员需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签到率未达到80%不得结业

合肥市规定,培训机构须与市人社局签订培训项目合同书,方可开展免费就业技能培训。

对学员违反规定的,给予相应处理,其中:上课签到率未达到80%的学员不得参加结业考试;一人2次以上委托他人代签或一人2次以上为他人代签的,取消双方的当期培训资格;替考的取消替考者和被替考者双方的考试资格。

结业后,还可领不超过600元补贴

培训学员首次参加职业技能鉴定考核的,所需鉴定费用在补贴标准范围的(初级职业资格证书为150元/人,专项能力证书为100元/人),由培训机构先行承担,鉴定合格后统一将鉴定补贴补助给培训机构;参加鉴定考核未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其鉴定费用由学员本人承担;鉴定费用超出鉴定补贴标准的,超出部分由学员本人承担。

培训结束后,由培训机构向合肥市人社局申请就业技能培训补贴、学员生活补贴和技能鉴定补贴。生活补贴由培训机构统一申请,再由培训机构将生活补贴发放给学员本人。生活补贴标准为20元/天,学员通过结业考试且无其他违规行为,方可领取生活补贴,生活补贴的天数按其折算后的到课天数计算。每期培训生活补贴最高不超过600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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