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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职工医保单位 缴费费率降至7%
重大决策,终身追责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5年3月20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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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职工医保单位 缴费费率降至7%

记者 沈娟娟
 

星报讯  市场星报记者从合肥市政府常务会上获悉,《合肥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将修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费率将适当降低。

据介绍,经过调研、测算,合肥市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费率由8%调整为7%,个人2%的缴费比例不调整;灵活就业人员中需要建立个人账户的,个人缴费比例由10%调整为9%,不需要建立个人账户的,个人缴费比例由6.5%调整为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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