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3月3日,宿松县交警一中队民警在105国道开展查处交通重点违法行为统一行动,行动中查获第三次酒后驾驶的司机徐某。
当天下午,徐某驾驶牌号为皖HW50××的小型汽车在105国道1402km处被正在执勤的交警拦下进行例行检查,民警打开车门,一股酒气扑面而来,后经现场呼吸气酒精含量检测,徐某体内酒精含量为35.7mg/100ml,为酒后驾驶。
在进一步核查过程中,民警发现,徐某曾于2013年11月和2014年12月先后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两次处罚,其驾驶证已被依法吊销,这已经是他第三次因饮酒后驾驶小型轿车被查获了。
因徐某在机动车驾驶证吊销期间酒后驾驶,办案民警根据有关规定,对徐某合并作出拘留20日、罚款3000元的严厉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