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记者昨日获悉,被告人张某因妨害公务罪被合肥蜀山区法院判处拘役4个月,缓刑6个月。
去年10月5日14时许,张某酒后与合肥市蜀山区某宾馆领班朱某发生口角,后双方发生肢体冲突。期间,他被朱某击伤面部,两人后被接警民警带至辖区派出所接受调查。在调解纠纷过程中,张某不服从劝导,阻碍干扰执法,并咬伤一名当班民警的大腿,随后他被民警制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