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湖北籍男子陈某先是将情人拉入合肥的传销组织,再对情人的女儿伸出“黑手”。日前,长丰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
湖北籍男子将情人拉入传销
陈某于2014年10月怀着发财梦来到合肥,不曾想却加入了传销组织,和传统套路一样,很快陈某还将自己的儿子、女儿也召唤来加入了传销组织。不过他跟别人不一样的是,陈某还把情人杨某也找来一起做发财梦。
杨某觉得传销是挣钱的好路子,于是她将女儿包某叫来和自己一起挣大钱。年幼的包某觉得在母亲身边是最安全的,对于被喊表叔的陈某表达出来的意外亲切并没有放在心上,只当陈某把自己当做女儿来疼。
陈某对包某早就起了歹念,一天趁着晚上几人一起吃饭的机会,陈某买了两瓶二锅头,席间不断劝包某喝酒,平时有些酒量的包某没有多想,不知不觉就喝了近半斤白酒,此时她才觉得自己喝多了,于是在母亲的搀扶下回房间休息。半小时后,陈某伺机来到母女俩房间,并让杨某去另一间出租屋拿被子。
当着情人的面猥亵其女儿
由于不知道要拿什么样的被子,杨某打电话给陈某想问清楚,但连打几个都没人接的时候,杨某意识到不对劲了,急忙往回跑。一进屋就发现陈某正对喝醉的女儿施暴。愤怒的杨某上去扇了陈某两个耳光。被打的陈某恼羞成怒,抓起手机就砸向杨某,又揪着其头发往墙角撞,这时包某挣扎着起来想帮母亲,却被陈某用皮鞋打昏了过去。然后陈某找了根绳子将杨某捆了起来,并当着其面猥亵包某,以报复杨某。完事之后,陈某拿走了包某的手机并离开了房间。此时逐渐清醒的包某跑出去报了警。迅速赶到的民警在另一间出租屋内将陈某抓获归案。
近日,长丰县法院经审理,认定陈某违背妇女意志,趁妇女酒后无反抗能力之际,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构成强奸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