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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5年2月12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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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赠一杆枪,领刑十个月

孙晓雯 许艳 记者 曹开发
 

星报讯  宁国一男子万万没想到,自己仅仅因将他人赠送的一杆火药枪放在家里,最终换来了十个月的刑罚。

2000年前后,被告人陈某在宁国市某通用机械厂制养站上班,随和的他与同事相处甚好,并欣然接受了他人赠与的自制火药枪一支。该火药枪为动力推动弹丸发射,对人体有致伤力,但陈某以为只要不拿枪做伤天害理的事就不会违法,便一直把火药枪放在家中。殊不知,他这样做是在无持枪证的情况下非法持有该枪支,已经触犯了法律。

2014年10月11日,陈某非法持有枪支被查获。当日下午,陈某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其持有的自制火药枪一支、火药一袋、钢珠80粒被依法追缴。日前,陈某被宁国市法院判处10个月的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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