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去年6月,浙大副校长吴平驾驶奥迪轿车和安徽歙县司机汪国财驾驶的大货车相撞,吴平遇难。事后,汪国财对杭州交警支队绕城公路大队下达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将其告上法庭,要求撤销该处罚决定并道歉。昨日,该案在杭州拱墅区法院开庭审理,原被告在法官的主持下进行了证据交换,并当庭进行了质证。
2014年6月12日,杭州绕城高速公路发生一起两车相撞事故,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当日,浙大副校长吴平驾驶奥迪轿车在绕城高速公路上突然变道,与安徽歙县司机汪国财驾驶的大货车相撞,吴平在事故中遇难。
去年9月,交警部门出具事故责任认定,奥迪车驾驶员吴平驾车变更车道时影响正常行驶机动车,在事故中负主要责任;而汪国财驾驶制动系不符合相关标准技术要求的机动车上路行驶,且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确定汪国财在事故中负次要责任。
汪国财当即表示异议,并申请了听证,但是未改变事故认定的责任划分。
随后,杭州交警部门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汪国财因超载被处2000元罚款,因制动系不符合相关标准技术要求,被处200元罚款,并对驾驶证扣6分。汪国财对事故责任认定不服,认为杭州交警部门处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程序违法,于去年12月向杭州拱墅区法院起诉,要求撤销这一行政处罚决定并道歉,法院受理此案后并立案。
据汪国财介绍,2月11日是法院通知开庭的日子,因自己家中临时有事就没有去了,他已全权委托律师参加庭审。据了解,在当日庭审中,原被告在法官的主持下进行证据交换,并围绕这些证据进行质证,双方各自发表了自己的意见,法庭书记员当庭进行了记录。
由于临近春节,下次的正式庭审辩论阶段将在春节后择日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