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殡葬管理工作和老百姓对殡葬方面的基本需求纳入民生工程和公共服务保障范围。”省人大代表陈东文分析,我省殡葬管理条例实施以来,在推进殡葬改革发展、移风易俗方面取得了长足发展,为城乡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经济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但是,陈东文却觉得,殡葬管理工作面临着服务水平不高、公墓建设与管理不规范等问题,特别是殡葬设施建设投入不足,葬养费用过高。
“火化费用应由政府承担。”陈东文建议,通过加大政府财政公共服务资金和公益金对殡葬服务设施的投入,进一步完善殡葬服务基础设施,在公墓的规划与建设上,要与统筹城乡发展相结合,把殡葬救助纳入社会救助体系,免除火化等基本费用,以减轻群众殡葬费用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