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场所禁烟,已经不再是个新话题,但却是个始终难以得到解决的问题。在今年省两会上,有多位委员发出呼吁,认为禁烟工作必须加大力度,尤其该先拿领导干部“开刀”,要像“八项规定”一样去进行约束。
现象:大量人仍认为禁烟是小题大做
有不少人,甚至领导干部对公共场所禁烟不以为然,偷偷甚至公开违反规定吸烟的大有人在,在一些政府机关办公楼及部分公共场所,能看见(有的人关门吸烟看不见)还有不少人在违规吸烟;经常看到政府有关部门举办的各类会议休息时,一些领导干部汇聚一起相互递烟、吸烟,表情还十分惬意;吸烟的人中不少人认为买烟是对国家财政的贡献,对给别人造成的危害没有意识,有的人认为吸烟者对自己没危害。
分析:禁烟管理及运作缺少透明度和力度
省政协委员姚跃传认为,缺乏监督或者监督不力易于产生“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等现象。公共场所控烟活动是和我国数亿人的习惯做斗争,政策执行艰难。因此,我国禁烟政策行政执行监督基本上是外部监督缺位,内部监督乏力的格局。监督仅停留于一般意义上的职能部门责任监督以及行政层级监督,缺乏专门的、独立的、常规的监督,易于使监督职责不清,互相推诿,流于形式。公共场所禁烟政策的制定、实施、检查和监督大多都是由卫生管理部门来进行,决策制定者同时又是决策执行者和监督者,没有形成有效的“以权力制约权力”的机制,以致禁烟的管理及运作缺少透明度,禁烟工作开展困难。
建议:像中央八项规定那样要求领导
姚跃传建议,在公共场所禁烟如果像中央八项规定那样要求一些领导,效果就比较好。再说,作为领导干部应带头遵守各项规定,做遵纪守法的楷模,切实起到表率示范作用。这样才能把公共场所禁烟工作落到实处。除此之外,凡有人管理的公共场所,可采取谁管理谁负责的办法,责任到各级领导、法人和负责人,政府有关部门应定期开展巡查活动,发现违规者通报批评、限期整改、严历处罚等处理。
对策:尽快制定地方性法规控制吸烟
省政协委员李光早说:“2014年2月14日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从提高认识、率先垂范 、严格公务活动管理、加快建设无烟机关、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五个方面提出具体要求,要求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要求党政机关积极开展无烟机关创建活动。 一年来全省上下开展形式多样的禁烟控烟宣传教育活动,倡导健康文明生活方式,希望在全社会形成禁烟控烟的良好氛围,但实际情况收效甚微。”
他建议:省卫计委在既往控烟办法的基础上,参照《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尽快制定《安徽省控制吸烟条例》,经省人大通过后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