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记者 沈娟娟) 昨日,合肥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闭幕,大会通过了六项工作报告的决议。
这六项分别是:《合肥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合肥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合肥市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合肥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合肥市2014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预算的决议》、《合肥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合肥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合肥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截至1月21日18:00,合肥市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收到代表团及代表10人以上联名提出的议案60件,在60件议案中,内务司法方面7件,财政经济方面10件,农业与农村方面8件,城建环资方面18件,教科文卫方面11件,民族宗教方面2件,其他4件。
其中,拟作为议案处理的3件,即肥西县代表团刘宁等10名代表关于加大扶持村级集体经济的议案;瑶海区代表团关于加强合肥火车站地区综合管理的议案;瑶海区代表团忽伟平等13名代表关于推进全国旅游标准化试点市建设的议案,没有列为议案的57件,均改为建议、批评和意见转有关机关办理。
此外,会议期间,大会秘书处议案组还收到代表提出的书面建议、批评和意见129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