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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5年1月19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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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亿元灭蚊,去向不能成谜

□朱忠保
“打蚊高手” 王恒/漫画
 

广州市城管委1月16日举行2015年爱国卫生工作会议,会上通报称,去年广州暴发严重登革热疫情,全市各级财政用于灭蚊的费用近2亿元。不过会议未公布该笔费用流向,引起公众质疑纷纷,“钱去哪儿了?”(1月18日中广网)

大家可能觉得蚊子没什么,张开手掌一拍就死了。单纯从金额上来看,2亿的灭蚊费着实称得上是“史上最贵”。疫情暴发严重,防控区域面大,花费多当在情理之中。但公众关心的是,这些钱用到哪里去了?应该公开相应明细账目,接受公众监督,防止有人疫中谋私,中饱私囊。

面对公众的质疑,作为政府职能部门,其所花费的钱又是来自公共财政,应当列出明细,并向社会公众公开,以消除公众的质疑。特别是究竟采购了什么类型、多少数量的灭蚊器具(药)?向谁采购、依据又是什么?组织了多少的人力参与,又花费了多少?公开得越详细、越具体、越明白,越能回应公众的质疑,越能维护自身的清白。

公开、透明,并接受监督,这不仅是阳光政府最基本的政治伦理,实际上也是政府职能部门对自己工作的负责,更是对所有民众的负责。毕竟,建立阳光政府是打造清廉政府的应有之义。特别是当公众对公共财政的去向非常敏感的时候,政府职能部门的所有开支都必须积极主动晒在阳光下,经得起阳光的曝晒,经得起公众的质疑。否则的话,你不公开,就能引起公众的质疑;越是怕公开,就越会引起公众的怀疑。因为在公众监督不够、在防范以权谋私和中饱私囊措施不到位的情况下,出于权力的自私性,就难免会有人在防蚊灭蚊的混乱中,将手伸向公共财政,将公款揣进腰包,如此不仅会让自己涉嫌违法、犯罪,更会影响“灭蚊”大业。

即使不存在以权谋私,不存在乱中发财,不存在中饱私囊,若是存在乱花公款,而忽视灭蚊效果的行为,同样应该公开接受公众监督,在保证最大灭蚊效果的前提下,少花公共财政,防止乱花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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