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新余市对全市288家公车改革单位过去一年来租用公车情况开展突击检查,56家违规租车单位被点名批评并要求限期整改,个人补交违规租车费用8万余元。一年前,新余车改刚启动,就有民众担忧车改后“公车照坐、补贴照拿”。如今是否真的出现了“两头吃”?担忧还是变成了事实。(1月18日《人民日报》)
对于车改,公众最为担忧的就是“既拿车补又坐公车”,没想到这种担忧已经被事实所证明。一般来说,“既拿车补又坐公车”是不太可能会出现的,可如今却变成了“两头通吃”,这是谁之过?
“既拿车补又坐公车”为何会出现?其原因不难寻找,就在于权力故意留下“漏洞”。《新余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公务交通专项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第六条规定:其他特殊情况用车,可以申请公务用车。的确,“特殊情况”总是存在的,但对于什么样的“特殊情况”却必须要说清楚,并且要有标准。然而,在具体操作中,所谓的“特殊情况”却变成了各单位“自说自话”,只要能够说出理由就是“特殊情况”。因此,哪个单位都可以讲出一堆“特殊情况”,于是口子也就打开了,也就变异成了“既拿车补又坐公车”。
面对“既拿车补又坐公车”这样的糟糕透顶的事,新余市仍然坚持“自我表扬”——“初步测算,车改后一年能省下近4000万资金”。在强调“成绩”的同时,自然对存在问题的处罚也是高高举起,轻轻放下,也只不过是补交费用和整改罢了。虽然也表示今后处罚会重些,甚至会对分管领导和主要负责人实行责任追究,但前提是单位屡次违规,显然处罚之轻已经出乎我们的想象,当然不会产生多少震慑力了。
“既拿车补又坐公车”的车改无疑是失败的,对于这样的车改,理应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理应进行严厉惩罚,并上升到法律的层面进行惩罚。然而,在新余,只不过是蜻蜓点水式的惩罚,且故意留下那么大的“漏洞”。可想而知,“既拿车补又坐公车”是很难断绝的。
有多少地方的车改会变成“既拿车补又坐公车”呢?没有经过民意程序的公车改革,极有可能会变异成“权力自肥”的把戏。只是苦了纳税人,白白浪费了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