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吴同斌 王连杰 记者 曹开发) 家住泾县的章某儿时父母离异,母亲外出务工多年未归,父亲又另成新家,多年来其一直随外婆汪氏居住,由于自小缺乏父母关爱,加之成长过程中无人引导,致使其成年后患有间歇性的狂躁精神疾病。一直以来,汪氏先后多次向相关部门反映章某父亲未履行抚养义务,加之汪氏自身年龄逐年增大,2014年10月,汪氏代理章某向法院提起抚养费之诉,最终判令章父每月支付抚养费400元。
判决生效后,汪氏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章某父亲向章某支付当月抚养费400元。执行法官在第一时间联系了相关部门经办该起纠纷的工作人员,经协调后,大家决定联合行动,争取彻底“根治”这起纠纷。
经过工作人员的情、理、法轮番劝解,章父认识到现今抚养患有精神疾病的儿子实属自己应尽义务,同时汪氏也认识到现阶段纠结于双方的对与错已经没有实际意义,表示只要章父能定期汇入400元,她也不会再上访或者起诉。
最终双方一致协定,每月1日前,章父将400元汇至章某低保卡账户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