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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行业须“明码标价” 快递员违规最高会罚50万元

周宏胜 记者 任金如
 

星报讯  从今年起,合肥快递业务员会持价格公示卡和员工工作证“双证”上岗,这是昨日市场星报记者从合肥市物价局获得的消息。近日,该局联合合肥市邮政管理局召开了规范快递企业明码标价行为工作会议,要求快递企业要在其营业场所公示其“明码标价公示牌”之外,快递业务员需持“明码标价公示卡”上岗。

截至2014年11月,合肥规模以上快递企业业务量累计完成8431万件,业务收入达10.73亿元。截至2014年底,合肥经邮政管理部门批准从事快递服务的企业共有64家,合肥快递从业人员1万余人,日最高处理能力达202万件。但目前除“邮政普遍服务业务资费、邮政企业专营业务资费、机要通信资费以及国家规定报刊的发行资费”实行政府定价以外,其他业务资费均实行市场调节价。因此,在竞争中往往会出现一些不良行为。

针对这一情况,合肥市邮政管理、合肥市物价局依据相关文件规定出台通知,要求快递企业对其提供的服务收费实行“明码标价”。快递企业提供服务之前,要向服务对象明确告知相关服务项目、服务价格等,不得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内容、标价方式进行价格欺诈,不得强制或者变相强制消费者接受服务,不得在标价之外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快递企业要在其营业场所公示其“明码标价公示牌”;快递业务员应持价格公示卡和员工工作证“双证”上岗。

对于不按照规定内容和方式明码标价的,处5000元以下罚款;对于存在价格欺诈行为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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