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去年美国Uber公司进入中国市场,以及滴滴打车、快的打车相继推出专车服务后,关于专车是否合法合规的争议从未间断过。就在日前,包括北京、济南、青岛、合肥等城市相继将“专车”定性为非法营运。但市民和网友的态度却几乎一边倒的站在“专车”这一边,他们的“站队”主要还是源自对打车难现状的不满。
热点关注:“专车”多地被定性“非法”
滴滴专车、一号专车、易到用车、Uber打车……相信使用网络打车的朋友对专车服务并不陌生。去年开始,各类互联网专车软件不断涌现,而在今年,这些租车软件却在不停地被打板子。继沈阳、南京、上海等多地叫停“专车”业务后,就在6号和7号两天,北京、济南、青岛几个城市,不约而同对“专车”定性:这些被纳入专车服务的私家车、甚至租赁公司的车辆都是“黑车”。
合肥相关部门也作出表态,认为“专车”属于非法营运。不过市场星报记者昨日在合肥尝试了几款“专车”软件,发现依旧可以正常使用。
市民质疑:打车要是方便,“专车”何来市场?
市场星报记者采访中,合肥市民杨女士说:“打专车也比站在马路边打不到车,或者真打到黑车安全多了!有关部门整治黑车那么多年,效果呢?这会儿看见打车软件赚钱了,也规范了不少黑车,你们急了!就知道取缔,还会干啥?”
“幸亏后来有专车,每次都在家提前叫好车,司机都是主动为我们开门,甚至帮忙搬婴儿车,上车还有免费矿泉水喝,服务态度那叫一好!再加上专车优惠券,比打出租车也贵不到哪去,这么利民惠民的事物,你们居然好意思打压?”
部门声音:“非法营运”究竟如何界定?
对于“专车”是否属于非法营运的问题,合肥市运管处法制科称,所谓的“专车”仅是通过应用软件建立了乘客与车主之间的联系,该车从法律层面上不具备营运资质,实际上从事的是为乘客提供道路运输服务并收取相应费用的营运活动,应属于非法营运行为,如查获,将依法处理。 合肥市对于“非法营运”的界定来自2013年5月2日市人民政府第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合肥市查处车辆非法客运暂行规定》,规定中表述为:“非法客运是指未依法取得客运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客运经营的行为”。并具体规定:禁止未取得出租汽车经营资格许可从事客运经营活动;禁止利用退出客运市场的出租汽车从事客运经营活动;禁止利用摩托车、残疾人专用车、电瓶车以及其他非机动车从事客运经营活动。
条款中还规定,未取得出租汽车经营资格证,擅自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经营的,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二万元的,处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