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近日,一则“安徽一法院案件未审已结案”的帖子引发网友关注,市场星报记者经调查了解,发现这原来是一起乌龙事件。
2014年10月16日,阜阳市颍泉区人民法院受理了原告孙某等与被告阜阳市某资产处置领导小组、田某等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由该院民事审判一庭审判员王某某主审该案。该案原定于2014年12月29日开庭,因案情复杂,经审批,该案由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进行审理,开庭时间重新排期。
2014年12月12日,主审法官在操作案件信息管理系统时误将该案点击报结,导致安徽省高院诉讼服务在线平台中显示该案为已结案,引起当事人误解。发现该情况后,阜阳市颍泉区法院高度重视,并对该案的流程信息层层报批至安徽省高院诉讼服务在线平台进行了更正。颍泉区法院负责人表示,将进一步加强案件信息管理系统管理和维护,对此事给当事人带来的不便和误解表示歉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