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汪又舜 记者 曹开发) 宣城人陶建为讨2万元债务,采用了非法的手段,私设“刑堂”,却让自己和兄弟陷入囹圄。
3月18日,被告人陶建为索要程军2万元债务,获悉程军将至江苏省南京市高淳区,于是邀集被告人陈宏、张勇、陶浩等人帮助索债。并采取多种过激手段,要求程军还钱。程军逃脱后报警。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陶建、陈宏、张勇、陶浩非法拘禁他人,限制他人人身自由,并有使用械具殴打情节,其行为均已触犯刑律,构成非法拘禁罪。日前,宣州区法院以非法拘禁罪分别判处被告人陶建、陈宏、张勇、陶浩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一年、一年二个月、一年四个月。(文中人物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