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6日,曾引起社会各界关注的合肥“房叔”方广云涉贪污、受贿、滥用职权一案在庐江宣判。上午9点30分,在庐江县法院法庭内,现场旁听席近50个座位座无虚席,不少人站着听完一个半小时的庭审。
记者获悉,被告人方广云犯贪污、滥用职权、受贿三项罪名获刑20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5万元。
记者 王玮伟/文 周诚/图
“房叔”法院门口换车
15页判决书读了1小时
上午9点15分左右,一辆私家车停在庐江县法院门口,满头白发的方广云由多人搀扶下车,换乘一辆法院车进入法院。
9点30分,在两名法警的搀扶下,方广云一瘸一拐地被带入法庭。由于前来旁听宣判的人员较多,50个旁听席座无虚席,法庭后面还站着3排没有座位的旁听人员。
现年65岁的方广云,从1996年到2011年,在合肥市东北城郊接合部任村支书、社居委书记达15年。今年9月29日,方广云因涉嫌贪污、滥用职权、受贿出庭受审。
时隔近3个月,12月26日,庐江县法院依法作出宣判。因判决书长达15页,先后由两名法官依次宣读,花了1小时才宣读完毕。
造成国家损失由837万
“缩水”为685万
此前,方广云被控如下犯罪事实:2005年以来,方广云在协助原合肥市瑶海工业园区管委会拆迁安置工作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单独或伙同他人骗取安置房18套,面积1570平方米,价值345.4万元;骗取拆迁补偿费31.6万余元、安置费21.4万余元,合计398.4万余元。
另外,他从2007年以来,利用职务之便受贿6万元。徇私舞弊,违规出具安置证明等材料,致使他人非法获取安置房45套,共造成国家财产损失837万余元。
记者从现场了解到,与公诉机关所指控的数额相比,法院最终认定的数额略有减少。方广云被指控骗取的安置房由18套减为15套,造成国家财产损失由837万余元减为685万余元。
三项罪名均成立一并执行20年
对于检方指控方广云涉嫌贪污、滥用职权、受贿的三项罪名,法院经依法查明,认为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
具体如下:被告人方广云身为基层组织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单独或者伙同他人骗取公共财物,贪污324万余元。
违规出具安置证明等,致使他人非法获取安置房,造成国家财产损失685万余元;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6万元。其行为已分别构成贪污罪、滥用职权罪、受贿罪。
鉴于其已退回部分安置房及拆迁补偿费,以及其滥用职权给国家造成的损失已被挽回约323万元,其亲属已代为退出赃款64万元,均可对其酌情从轻处罚。
据此,法院依法判处方广云犯贪污罪、滥用职权罪、受贿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十五万元,对方广云的违法所得予以追缴。
对于法官问及是否上诉,方广云摇摇头表示不上诉。
举报人对结果满意
继续举报土地问题
2012年底,原合肥市瑶海工业园区站北社区委员会当地12名村民聚集一起,实名举报方广云“非法侵占136套回迁安置房”,方广云因此被称为“合肥房叔”。
昨日,举报人之一的王可翠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对于判决结果很满意,检察院、法院公正办案,正义得到伸张。不过,她表示,方广云还违规倒卖970亩村集体土地。
“在2003年前后,方广云以1万元左右一亩的价格从村民手里强制征收耕地,再转手以3万元到7万元一亩卖给私人老板开厂。”王可翠说,对于这一问题,他们还会继续举报下去。
案件回放
合肥“房叔”系列窝案始末
1、2012年,方广云等3名社区干部被举报贪污、侵吞拆迁安置房136套。
2、2012年8月10日,方广云因涉嫌存在严重违纪问题被新站区纪工委立案调查。
3、2012年9月13日,方广云被移送瑶海区检察院立案侦查。
4、2013年6月6日,合肥市外宣办称已查实方广云违规获取安置房19套。
5、2013年9月,案件移送合肥市检察院审查起诉。后来,案件又退回补充侦查。
6、2014年5月22日,瑶海工业园区拆迁办原副主任范正东在瑶海区法院受审,被控涉嫌滥用职权罪、受贿罪与贪污罪。7月20日,法院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12年,并处没收财产10万元。
7、2014年7月8日上午,合肥房叔案涉案户籍民警詹卫东被判刑18年。
8、2014年9月1日,方广云的女儿女婿因犯贪污罪,终审获刑5年。
9、2014年9月12日,瑶海工业园区管委会站北社居委原支部委员、计生主任张世凤二审以贪污罪被判有期徒刑六年。
10、2014年9月29日,方广云在庐江县法院受审。
11、2014年12月26日,方广云在庐江县法院被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