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安徽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上,听取了关于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提出的立法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市场星报记者从现场获悉,包括制定《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安徽省城市节约用水条例》,修改《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等在内的18件立法项目,拟列入2015年立法计划。
据悉,安徽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了58件立法议案,并案处理后31件。其中,3件已由常委会审议通过,2件已提请常委会审议;其余26件中,立法条件较为成熟的18件拟列入2015年立法计划。
已通过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3部法规为:制定《安徽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制定《安徽省特种行业治安管理条例》、修改《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
18件代表议案涉及的2件法规案,已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其中,《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经常委会二次审议后,两次征求意见,共收到代表修改意见480余条,采纳或部分采纳代表意见380余条,占代表所提意见的79.2%。根据安排,该条例草案拟提请省十二届人大第四次会议审议。
25件代表议案涉及的18件立法项目拟列入2015年立法计划。其中,制定《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方面的议案有6件。省食药监局开展了相关立法调研论证工作,并形成了条例草案初稿。《安徽省城市节约用水条例》为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第一类项目,省水利厅形成条例草案稿并报省政府。该立法项目拟列入明年立法计划,适时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