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长丰县一驾驶员韩某在发生交通事故打官司败诉后拒赔,直到法院告知将其列入黑名单,才慌忙付款。
2012年8月,杨某某驾驶电动自行车撞上韩某违章停放在路边的轻型普通货车尾部,致杨某某受伤被送往医院救治,韩某付5000元后对其他费用不再承担。杨某某将保险公司及韩某告上了法庭。法院判令保险公司赔付杨8万余元,韩某赔付杨某某3万余元。韩某拒赔。
寿县法院执行人员查出韩某在银行有近4万元存款,然而韩某竟在一夜之间将账户上的存款取走一部分。执行法官决定将韩某列入黑名单,韩某得知后表示积极配合,并全部缴纳了剩余赔偿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