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年起,合肥市农村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每人每月将最多可领取375元的扶助金,与城镇统一,比以前分别增加了115元、165元。市场星报记者从会上了解到,合肥市将出台《进一步加强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关怀扶助工作的意见》。
【扶助金】
农村失独家庭
每人每月最多领375元
据介绍,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是指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家庭的独生子女三级以上伤残或死亡、且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家庭。
合肥市人口计生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农村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特别扶助金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305元、375元,达到与城镇统一标准,比以前分别增加了115元、165元。
【医疗】
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
医疗服务能走“绿色通道”
市场星报记者获悉,对参加城镇居民医保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计生特殊困难家庭,由县市区、开发区代缴全部个人承担的参保资金,对有再生育意愿的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人员,将其计生手术及再生育医疗费用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对农村居民计生手术服务实行免费,并给予住院分娩补助。
“鼓励和支持各级医疗机构开通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医疗服务绿色通道,建立社区医疗服务巡诊制度。”相关负责人说。
【养老】
计生特殊困难家庭成员死亡
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全免
“计生特殊困难家庭成员死亡的,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全免。”相关负责人介绍,60周岁以上的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成员,特别是失能或部分失能的,将优先安排入住政府投资兴办的养老机构,如果选择居家养老,能优先享受政府购买的居家养老服务。
【帮扶】
申请保障房、就业创业、 收养子女等可优先
除了资金帮扶外,合肥市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将能在生活的方方面面享受到优先对待。
比如,对生活贫困、住房困难等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城镇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申请廉租房、公租房等保障性住房的,合肥市将优先予以安排,并考虑独生子女死亡家庭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需要,合理确定配租保障性住房的具体户型,对居住危房的农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优先纳入农村危房改造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