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记者 马冰璐) 昨日,市场星报记者获悉,合肥“房叔”案又有两行贿人获刑,其中,行贿人韩某某曾分别向“房叔”方广云(另案处理)和东站社居委原书记韩某(已判刑)行贿,并帮助另一行贿人尹某违规获得安置面积120㎡和4.7万多元拆迁补偿款。
韩某某,男,47岁,事发前在东站社居委工作;尹某,女,51岁,无业。2008年,在站北社居委拆迁期间,尹某给了韩某某10万元让其帮忙疏通关系,以多获得拆迁补偿。
韩某某随即找到拆迁办工作人员徐某(已判刑),徐某帮尹某一家虚报房屋丈量面积100多㎡。此后,韩某某从方广云处虚开了3个人的拆迁安置证明。事后,他代尹某送给方广云2万元。最终,尹某骗取安置面积120㎡及补偿款4.7万多元。
而早在2006年~2007年,在东站社居委拆迁安置期间,韩某某还曾找到时任东站社居委书记的韩某帮忙虚开拆迁安置证明,并向其行贿6万元。随后顺利领取拆迁安置过渡费10万元。
合肥市瑶海区法院经审理,以行贿罪分别判处韩某某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判处尹某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