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凶猛的证件“挂靠” 亟待法律“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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凶猛的证件“挂靠” 亟待法律“说话”
□北方
 

花费数万元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但出租证书一年即可收回成本;通过网络为持证人与企业牵线并从中分一杯羹;企业为获资质拿工程,每年支付百万元挂证费用……记者调查发现,职业证书“挂靠”背后有着一条完整的利益链条,这是“考证热”的一个原因。(11月17日《北京晨报》)

对于业界,特别是建筑、建设行业而言,证件“挂靠”并非秘密。通过证件“挂靠”,持证者“3年内买两套房”成为现实;而中间介绍者也可以拿到中间费;至于租证者,拿着证件获得相应资质,为拿工程提供了“通行证”……

除了以上利益链的存在,让证件“挂靠”有了利益驱动力之外,相关监督管理不严,也是主要原因。比如对相关企业的资质审核中,看证不看人等。

从根本上来讲,证件“挂靠”是一种作假行为。一方面,挂证而不上班,这本身就是弄虚作假;另一方面,企业拿到相关人员的职业资格证,糊弄相关检查单位事小,但用这些证件开展相关业务,在项目审批、工程建设、监督管理等方面糊弄人,明显也是弄虚作假行为。

消除利益链、加强监管等,对治理证件挂靠问题很重要。但更重要的显然是要用法律“说话”,要制定相关法律规定,明确证件挂靠行为的违法性,要出台相关处罚规定与标准。然后一旦在实践中发现类似的“挂靠”行为,即依法给予严肃查处,让挂靠者、相关单位等,都付出远远大于收益的违法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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