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11日,光棍节这一天,商家炒作极尽能事,在长春新天地三楼惊现一场“女体盛宴”。现场两名女子赤裸着躺在餐桌上,身上摆放着食物,除了厨师可以接触女子外,围观的群众被拦在围栏外,只可远观。(11月13日中国青年网)
利用“双十一”的消费狂欢,商家开展一些别出心裁的促销活动,本无可厚非。但长春一商家公开摆出所谓的“女体盛宴”,让两名女子赤裸着躺在餐桌上,身上摆放着食物,供市民“秀色可餐”地欣赏,就值得仔细考量了。毕竟,公共场所并不是艺术场合,将“女体盛宴”公开示众,是在恣意扩大人体艺术的受众面。如果说这是一种促销方式,那无疑是一种恶俗营销。
值得注意的是,在我国现阶段,人体艺术的受众面还极其狭小,只限于从事美术、摄影艺术研究和创作的专业人士和相关艺术院校的师生,以及极少数思想比较前卫的年轻市民。可见,半裸甚至全裸女模特,在美院、在美术馆、在课堂、在画廊、在摄影室、在画册中等特定环境下,可以称得上是人体艺术。但如果将半裸或全裸女子置身于公共场所,就纯粹是脱光衣服的裸体,而并不是人体艺术,这种“女体盛宴”,甚至充满了淫亵和性暗示的色情味道。
要知道,当人体艺术还不被大多数市民所接受的时候,将“女体盛宴”在公共场所示众,便是对公众的一种“性骚扰”了。从小处讲,给市民造成了视觉污染,挑战了市民的心理承受能力;从大处讲,妨碍了社会公共秩序,破坏了良好的社会风尚,特别是影响到了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其潜在的负面效应不容小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