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支持深圳资本市场改革创新,中国证监会日前发布了《关于支持深圳资本市场改革创新的若干意见》共计15条。其中,证监会提出将积极研究制定方案,推动在创业板设立专门的层次,允许符合一定条件尚未盈利的互联网和科技创新企业在新三板挂牌满12个月后到创业板发行上市,支持创业板的良性发展。
毫无疑问,这是证监会给创业板开设5周年献上的一份大礼。众所周知,今年10月30日是创业板开板5周年纪念日。5年前的这一天创业板正式上线。而在随后的这5年时间里,创业板取得了突飞猛进的大发展。截至今年10月10日,创业板上市公司突破400家,股票总市值超过2万亿元,融资金额达到2700亿元左右。不仅促进了经济转型,使得资金流向了一些新兴的传媒、科技行业,有效发挥了资本市场资源配置的作用;同时也成为机构投资者投资的重要市场,截至今年8月,机构投资者持有流通市值的份额超过4成。创业板已经成为了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
也正因如此,创业板的发展受到了有关方面的肯定。如今年9月上旬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宣布,为适应证券市场变化的需要,经充分听取市场意见,并经指数专家委员会审议,上市时间满三年的创业板股票具备沪深300、中证500等成份指数样本空间资格,将于下一次样本股定期调整时实施。这意味着创业板股票有望在今年12月份入选沪深300等指数成份股,这是对创业板发展的肯定与认同。
当然,5年的发展也暴露出创业板市场所存在的问题。如新股“三高”发行问题突出,这成为新股发行制度的一个重要顽疾。又如,包装上市乃至欺诈上市时有发生,新股上市变脸问题严重,上市公司成长性不足。再如,创业板沦为了上市公司原始股东的“套现板”,大小非套现现象十分严重,公司存在空壳化之忧。此外,市场投机炒作现象十分严重,创业板成为名副其实的“投机板”。
而这一次证监会在发布的《关于支持深圳资本市场改革创新的若干意见》中表示,要在创业板设立专门层次,允许符合一定条件尚未盈利的互联网和科技创新企业在新三板挂牌满12个月后到创业板发行上市,这对于创业板的发展来说无疑是一个巨大的机遇。根据统计,截至10月9日,新三板1167家挂牌企业中,有451家信息技术企业,342家工业企业,155家材料企业。绝大多数企业都分布在TMT、移动互联网、装备制造和新材料等创新型行业。这些公司都符合到创业板上市条件。如果该项措施得以实施,创业板将获得源源不断的上市资源。因此,伴随着创业板开设5周年日子的到来,创业板正迎来一次新的历史发展机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