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这段时间,东莞南城第一国际汇一城近百清洁工很郁闷,因为“长相”竟成为决定工资高低的标准之一。年纪轻、形象好的,月薪1800元;其他的则为1650元,而两者工作量几乎差不多。(10月15日《南方都市报》)
看来大千世界,还真无奇不有。众所周知,无论从事哪种工作,决定一个员工的工资高低,应该是这个员工的工作能力和所付出的劳动价值,况且法律规定的是“按劳取酬”,而不是“以貌取酬”。我不明白,本与工资风马牛不相及的“长相”,怎么就与工资成“正比”了呢?
不可否认,年纪轻点、长相好点,确实招人喜欢。不过有句话说得好:人不是因为美丽才可爱,而是因为可爱才美丽。就此而言,即便是一个长相平平、甚至是“先天不足”的人,只要具备出色的才能和勇于奉献的敬业精神,同样可以做出不朽的工作业绩,并得到社会尊重。再说,现实中,有些“长相”虽好,但不务正业,朝三暮四,吊二郎当,敷衍了事的,还不是大有人在?
所以说,拿根本不着调的“长相”作为评判清洁工工资高低的“标杆”,不仅是赤裸裸的就业歧视,而且已经触犯劳动法规,当然是不可取的。的确,平时都是一样的工作量,而“年纪轻形象好”的每月多拿150元,这样的现实,不仅毫无公平可言,而且还会挫伤普通清洁工的工作积极性,并让少数“好看者”产生自满情绪,进而消极怠工。若此,岂不适得其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