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原肥东县物资局局长、物资公司经理叶某帮个体建筑商承接工程,对方为表示感谢,无偿帮他修建房屋。昨日,市场星报记者获悉,叶某因涉嫌受贿罪拟定于10月11日在合肥市庐阳区法院出庭受审。
叶某,男,67岁,他在担任肥东县物资局局长、物资公司经理期间,于2000年、2004年先后两次负责修建物资局职工恢复楼、职工集资宿舍楼。个体建筑商王某主动找到他,希望能承接上述工程。在他的帮助下,王某顺利地承接到上述工程。
2004年上半年,叶某在肥东县店埠镇某小区购置一块约80㎡的地,地基已做好,王某为了感谢其在承接上述工程中的项目审批、资金审核及拨付等帮助,无偿为他修建该套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