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1100万余元的“家产”,经查实的合法工资收入仅为120.8万余元,800余万元财产来源不明(本报曾报道)。10月8日,市场星报记者从合肥市中院获悉,安徽省农委原农业产业化指导处处长金树芳因涉嫌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一案于10月9日公开审理。
今年55岁的金树芳,桐城人。2003年至2013年期间,金树芳先后担任安徽省农委农业产业化指导处副处长、处长等职务。据检方指控,任职10年间,金树芳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安徽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申报、评审、复审、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推荐申报、监测及安徽省农业产业化项目扶持资金的申报、评审方面为他人提供帮助、关照。
起诉书中显示,金树芳一共受贿78次,非法收受他人贿赂共计257万余元,行贿人中不乏省内知名连锁企业。后经检方调查,截至2013年,金树芳个人及家庭财产共计人民币1136万余元,能查实的合法工资收入仅为120.8万余元。
除去累计消费性支出73万余元、房租收入13.2万元以及受贿款257万余元,金树芳对差额部分817.7万余元不能说明来源。检方认为,应当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