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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列入“黑名单” 企业可提请复检

记者 赵莉
 

星报讯  记者昨日从合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该市出台办法加强合肥市食品药品安全“黑名单”管理。

据介绍,今后凡符合“黑名单”管理办法列管对象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和责任人员、药品生产经营者和责任人员、化妆品生产经营者和责任人员等,都将纳入“黑名单”。“黑名单”信息将通过合肥政务网站向社会公布1年。

对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通过自身整改,在黑名单公布期限届满前一个月,提请监管部门组织检查,符合规定的,方可将其从黑名单中删除,并在原公告媒体上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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