赎金真的就是黄金,而且有185公斤之多!发生在深圳的这起惊天绑架案,20名被告人8月4日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审。由于涉案人数众多,庭审只对几名主犯和部分从犯进行了法庭调查阶段,案件将择日继续开庭审理。综合《新快报》
租厂房关人,称追债找来帮手
案件发生于去年9月23日,深圳某公司董事长、深圳市人大代表张某在福田中心商务大厦停车场负二楼遭多名男子绑架,被勒索赎金5000万元。 之后张某以185公斤金条(经鉴定折合4872万余元)赎身。去年10月25日,主犯在福建落网,警方追回黄金约174公斤、赃款88万元以及小轿车一辆。
记者了解到,这宗案值巨大的抢劫绑架案,行动过程不到5分钟。9名男子假装成搬运队员工,将张某堵在电梯间门口,随后实施了绑架。
据检方指控,2013年7月份,被告人张某光、赖乙某、赖长某预谋绑架被害人张某并在随后两个月内精心策划,租用了关押的厂房,准备了实施绑架所用的车辆、电警棍、胶带等作案工具。同时还以追债的名义,请了被告人龙某成、吴某涛、赵某、闫某通、郭某东、魏某文帮忙,并许诺在事成之后给予好处费。
案发当日,被害人张某被绑架至厂房后,被告人赖乙某、张某光、赖长某在厂房内与张某就赎金展开了商谈,最终确定由张某电话联系公司财务及珠宝行筹集价值5000万元金条作为赎金,并让龙某成到厂房看管张某。
当晚7时30分左右,根据双方约定,张某司机将185公斤金条送至宝安机场停车场内。张某光分得80公斤,赖长某分得20公斤,其余的85公斤则归赖乙某所有,同时三人约定以后不再联系,各奔东西。次日凌晨3时左右,张某光在逃离深圳后,通知龙某成释放了张某。
一名从犯供述,只拿到1万酬金
张某被释放后随即报案。深圳警方锁定并抓获犯罪嫌疑人赖乙某、张某光、赖长某3人及龙大某等6名参与者。
据检方透露,深圳警方在侦破该案的过程中,查明了窝藏被告人张某光、赖乙某、赖长某及为该三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11名被告人,他们均为三人的亲属。
当日庭审中,第一被告人张某光首先受审,其对绑架罪的指控表示认罪,但对起诉书指控的具体内容有异议。张某光称自己并不是本案的主谋,赖乙某才是,自己只是赖乙某的“马仔”,听从他吩咐行事。第二被告人赖乙某出庭受审时则全盘否认了张某光的陈述。他说,一直都是张某光说要他们去讨债,直到案发前他才知道是要去绑架。
据从犯赵某供述,他并不知道是绑架,以为是去追债,得手后他仅拿到1万元酬金。其余11名被告人被以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和窝藏罪提起公诉,但3名主犯均称,亲戚们其实并不知情,因为亲戚们在被委托收藏金条时并不知道这些金条是犯罪所得,甚至根本不知道是金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