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群众举报鹤岗市兴安区有矿难发生并被瞒报。18日下午,记者与鹤岗市政府相关领导及工作人员一同前往被举报煤矿进行核查。现场一位副市长允许对其他人员进行拍摄取证,却不允许对自己拍照,称自己有“肖像权”。这位副市长的霸道作风令记者十分不解。(7月20日《现代快报》)
这位副市长所谓的“维护肖像权”,只是一个恐怕连自己都难以相信的拙劣借口,他真正拒绝的,不是拍照,而是监督。当地发生了矿难事故,政府往往难辞其咎,而发生了矿难之后还发生了瞒报,地方政府和官员更是“罪加一等”。在这种情况下,一些地方政府官员几乎是下意识地对媒体的采访持拒绝与排斥的态度,千方百计给媒体监督设置障碍,增加困难,这位副市长拒绝拍照并且要求记者删除照片,不过是这种拒绝与抵制的具体表现而已。
媒体记者不过是在履行自身还原事实、呈现真相、舆论监督的责任和义务,作为地方官员,如果问心无愧,理应为媒体的采访提供便利,创造条件。反过来说,官员之所以拒绝采访、拒绝监督,说明他心虚,说明他对事故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而又不想让外界知道他应该承担的这种责任。比如在煤矿核查现场,这位负责地方煤矿安全生产的副市长竟对这家煤矿的基本情况表示不知情,对矿井口被填埋一事也未予过问,这足以说明问题了。
“肖像权”成了这位官员拒绝监督的借口,也成了引起网友和公众关注这件事的“亮点”所在,但真正值得关注,也值得引起上级部门注意的,是官员在这起矿难瞒报事故中应该承担的责任,以及官员面对舆论监督的意识与态度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