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众传媒上,大妈通常被塑造成这样的形象:她们席卷国内外各大城市的广场,在诸如《最炫民族风》等的劲爆音乐声中翩翩起舞;她们出入国外的高档商场与国内的社区超市,以买打折鸡蛋的速度抢LV,也以买LV的热情挑选鸡蛋;她们出没于早晚高峰的公交车上,在上面择菜、抢座,与别人争吵……(7月20日《现代快报》)
“中国大妈”是最没有话语权的群体。她们已经退休,没有占有公共资源和公共权力,更没有占有媒体资源;她们多半文化程度不高,实际上那个年岁的人,没有几个文化高的。因此,她们并没有在媒体中发声的机会,也没有为她们这个群体进行正名的机会。而“中国大妈”的污名化遭遇,也曾出现在10年前的80后以及现在的90后身上。
一个高度文明的社会,其间的各个群体都应该是彼此互相尊重并求同而存异的。如果哪一个群体的问题特别严重,只能说这个社会的某种资源,在对不同年龄群体进行分配时,产生了一些不均。比如,对于广场舞,我们似乎可以责问城市建设的人均广场面积、人均绿地面积是不是达到了西方国家的水平。
污名化“中国大妈”,不过是在掩饰当下社会的一些不完美之处,然后,把制度的问题、政府的责任与全体社会民众的道德问题,都具化到某一个无辜的群体身上。污名化之后,除了“中国大妈”之外的群体,似乎都可以高枕无忧安安稳稳地睡觉,政府部门也不需要对广场和绿地扩建了,其他人也不需要“每日三省吾身”了。因为,天塌下来,有恶名远扬的“中国大妈”顶着呢!
其实,社会中种种问题的解决,不必把罪过强加到任何一个群体身上。因为一旦这样的社会情绪滋长起来,根据“污名不易消除”和“快速传染”等特性,这个社会中的每一个群体都有可能被污名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