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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公积金可还贷 须在新房备案一年内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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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公积金可还贷 须在新房备案一年内提取

记者 任金如
 

星报讯 昨日,记者从合肥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获悉,从7月11日起,合肥12329住房公积金热线正式运行。   当日,记者还从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合肥公积金可提取用于购买新建商品房、购买存量房(二手房)、还住房贷款等,但是都有时间限制,请市民们办理时务必注意办理时间,逾期不予追溯办理。

其中,购买新房提取公积金,须在购房一年以内(以商品房网上备案确认单时间为准)办理一次性提取,逾期不再追溯办理。购买存量房(二手房)提取,须在购房一年以内(以契税完税凭证时间为准)办理一次性提取,逾期不再追溯办理。还住房贷款提取,每年可申请提取一次,在贷款发放后的次年对应月份或之后办理。结清贷款的需在结清后次年内办理一次性提取手续,逾期不再追溯办理。

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由职工本人办理。职工本人不能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的,可以按照要求委托他人代办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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