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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坑爹女”应由纪检机关出手“人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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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4年7月16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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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坑爹女”应由纪检机关出手“人肉”

□刘晶瑶
“屁漏” 王恒/漫画
 

据报道,7月11日,一位女网友在水木社区发了一条充满正能量的帖子,感慨自己的父亲“不够圆滑”“书生的酸腐”“一直在重要岗位却一辈子从未贪腐”。然而,网友人肉发现,其父在北京三环内购置两套近200平米房产,其家在沈阳拥有住宅十余套。

网友检索出“水木坑爹女”父亲为辽宁省统计局原局长方晓林。谁曾想,事件峰回路转,15日上午,记者致电辽宁省统计局老干部处,一工作人员称,局长方晓林已退休多年,据同事们所知,方只有一个儿子,并无女儿。“坑爹女”到底是口不择言的“真坑爹”,还是实话实说却被误伤的“假坑爹”,如今尚未有定论。

随着网络时代的到来,“人肉搜索”曾经在兴起之初,屡建奇功,从“天价烟局长”周久耕到“微笑局长”杨达才,许多贪腐官员皆因网友“人肉”的力量而东窗事发。但当反腐工作进入了新阶段,网络举报平台日益完善,纪检监察机关日益冲上反腐第一线,此时,“人肉搜索”这种极可能误伤个人隐私的手段,似乎应当逐步受到相应的约束。

回到“水木坑爹女”事件本身,即便该女子的父亲最终被证实是贪腐官员,那对其定罪量刑的也是公正的法律,对其进行审判的也是司法机关认定的“铁证如山”,而不能是网络狂欢中的八卦传闻。说到底,摆在纪检监察机关面前的课题,是及时对网络举报信息、舆情动态作出反应,还公众一个真相,而摆在网络面前的课题,则是在保护个人隐私和举报违纪行为面前,划出界定的界限,避免误伤无辜的公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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