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日17时许,杭州东坡路与庆春路交叉口发生公交车燃烧事件,共导致32人受伤,目前仍有29人在院治疗,其中重伤15人。记者6日从杭州市公安局获悉,公交车燃烧事件系人为放火案件。目前,警方已初步锁定放火嫌疑人为公交车内被烧成重伤的一名男子。(7月6日中国新闻网)
公交车作为一种方便、快捷的交通工具,是城市普通老百姓出行的重要选项。但是公交车的公共性,也决定了人员混杂,人员密集,一旦发生突发性事件,极容易造成群死群伤事件。由于公交车点多、面广,难以实施安检措施,这无疑给犯罪分子造成可乘之机。显然,公交安全“管涌”的存在,给公众的生命安全带来了极大的安全隐患。
对于这一起起血的教训,我们在声讨那些犯罪分子毫无人性的同时,更应及时补上公交车安全上的“管涌”,让每一位公民避免受到伤害。具体点讲,一方面,尽管目前每辆公交车要配备安保人员不太现实,但每个城市可以抽调部分公安人员,组织公交安保小组,在公交车上进行流动值班,这不仅可以为公交车乘客提供一份保障,也能有力震慑犯罪分子,不敢轻举妄动;与此同时,利用先进科技手段,比如利用公交车与公安部门联网,设置快速报警装置等;以美国为例,公交车的每个窗户(甚至包括前后挡风玻璃)都是可以临时打开的,有个应急把手“轻轻”一推就可以打开。除此之外,有的车子连车顶都有逃生通道。我国也可以制造类似的车辆。此外,还要组织专家学者,编写逃生手册,利用电视、网络等形式,进行全民“逃生”技能培训,从而让平安不再成为一种奢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