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因为父亲看病花了不少钱,陈某某向票贩子购买假医疗发票报销,多报销医药费11674元。6月30日,和县法院以犯诈骗罪判处陈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陈某某是和县香泉镇人,今年1月,他的父亲在南京住院治疗。在医院陪护期间,票贩子找到陈某某,说他能搞到假医疗发票回去报销,以减轻负担。陈某某手头有点紧,于是从票贩子那里开了两张共计23349.3元的发票,并附有相关费用清单、出院记录等手续,陈某某支付了票贩子一千多元手续费。 4月,陈某某据此到香泉镇农村合作医疗管理站报销了11674元。后和县农村合作管理中心打电话到南京医院核实的时候发现,陈某某提供的是假发票。案发后,被告人陈某某主动将骗取的医药费11674元退还给和县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并于5月4日主动到和县公安局投案自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