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员与剧作家,既是一个艺术的整体,又是一对艺术的矛盾体,这就像小说家与电影。小说家的小说被改编成电影,说是忠于原著,但十有八九会被裁剪。比如刚刚播映的张艺谋的《归来》,改编自严歌苓《陆犯焉识》,也才用了书中的最后二三十页的文字。电影我看了,还是相当令人震撼的。不同的艺术有其自身的规律,不同的角色也有其自身的诉求。
我想一个剧作家的创作,首先要来源于生活;一个表演艺术家的表演,也同样要从生活出发。忠于生活,是艺术的一切起点。我想这大概是不会错的。作家与演员就剧本的台词发生分歧,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像世界性的名著,比如就话剧《雷雨》来说,演员在演出时,就应该努力忠于原著的每一句台词。这些台词已经被许多艺术家进行创作和表演,业已成为经典。稍有改动,就有可能曲解和违背了原著。当然每个演员,有自己的表演风格。一个优秀的演员,可以把人物演绎得更加有艺术感染力。
然而问题是有多个层面的。一切问题都不能绝对化。对于一个艺术上已臻于成熟,可堪大师级的演员,剧作家与演员多要采取协商的原则。因为如此优秀的艺术家,他们对作品和角色的认识,是有自己的理解的。比如,赵本山和何庆魁。本山大叔的小品,多是由何庆魁创作,比如:《昨天,今天,明天》《卖拐》《红高粱模特队》和《不差钱》等。我想,何庆魁的创作,一定是和赵本山共同完成的。演出中的台词,赵本山是可以根据自己的风格和艺术特点,进行加工和完善,以更能发挥演员的艺术之长。至于世界上那些著名的导演和艺术家,他们一定会在剧本和演出之间找到平衡点。既展示出自己的艺术风格,又忠于原著创作的宗旨。比如史蒂文·斯皮尔伯格和连姆·尼森之于《辛德勒的名单》;苏菲·玛索和安东尼奥尼之于《云上的日子》等。
其实,艺术从来就不是一个标准的,艺术是无止境的。艺术的原则应该是开放的。艺术是要解放思想的,艺术也是要有充分的自由的。艺术创作中是无所谓权威的。在真正的艺术探讨中,谁的意见正确,谁的意见来源于生活而又高于生活,谁的意见就应该被贯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