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记者昨从合肥市获悉,该市将划定畜禽养殖的禁养区、限养区、适养区,并在6月底前完成划定工作。
此外,新建畜禽规模养殖企业必须配套相应的种植土地消纳面积,实行“养种”结合,没有环评审批不得开工建设,乡镇(街道)、村不得办理集体土地租赁手续,没有配套完成污染防治设施的不得投入生产和使用。